延津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延政〔2022〕19号

2022-03-10       浏览次数: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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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县域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该地块涉及塔铺街道盐厂村、王位庄村四至范围:东至生产路,西至兴业路南至新平川酒厂,北至盐厂村耕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归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确认测绘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县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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