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房产网】70年产权到期?房子永久使用权可能来了!延津买房必看

2018-12-06       浏览次数: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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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买房子的时候,很多购房者都会关心一个重点,那就是房子的产权年限。因为他们知道房子的产权年限是和房价挂钩的,而因为这个原因,很多购房者基本都会选择70年产权的房子。但是也有多数不懂行的人,他们会疑问,买的房子只有70年产权,可是70年到期后该怎么办?住了大半辈子的房子还会被赶出来吗?其实在内行人的眼中,那些人的顾虑完全可以解决,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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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7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所谓的普通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的是国有制,企业和个人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国有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是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屋只要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也就是说,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二、房屋70年产权如何计算?房屋产权时间是从开发商拿地起就开始计算了,一般情况下,从开发商拿地到买家将房子拿到手至少需要两到三年左右的时间,而这也就从另一方面表明,买家在房屋拿到手前产权就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缩水。
 
举例说明:如果开发商在2006年购买到土地使用权,那么即便你是从2009年开始交房入住的,但购买者的房屋产权可持续到:2006+70=2076年。
 
三、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房屋外,其它的房屋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需要强制拆掉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其实,既然房屋所有权是归于房主拥有的,哪怕年限到期,房子您也依然可以居住,即使70年以后政府要回收房屋,您也会得到相应的赔偿。也就是说房子70年产权到期了,未来将可以续期,以后的房屋使用权还能留在自己手里,未来房子可能要永久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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