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房产网】通报:中共延津县纪委关于五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2018-10-13       浏览次数: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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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严肃纪律、发挥负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五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延津县魏邱乡雷庄村党支部委员兼村会计雷全堂未定期公开村内财务问题。2016年11月至今,雷庄村所有开支账目均未向村内群众进行公开。雷全堂同志身为中共党员、雷庄村会计,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8月,雷全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延津县胙城乡西辛庄村村委会主任刘同印侵占村集体财产及坐收坐支问题。2015年,西辛庄村收取村民189900元自来水安装费,2015年4月至9月,刘同印从该村自来水工程现金保管员刘某某、会计李某某处共领取98100元,其中75430元用于切割路面、挖沟等支出,余款22670元用于个人支出。2016年2月,刘同印收取村集体林带续包款6000元未入账,直接用于偿还其本人及另外三名村民为村内垫支的合作医疗款。同时,刘同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8月,刘同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22670元予以收缴。

延津县马庄乡老刘庄村原党支部书记郭建德、党支部委员何玉申有关违纪问题。2011年 10月20日,老刘庄村“两委”在未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的情况下,经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郭建德等三人商议与何玉申签订了《沙地延包合同》,合同约定:延包地亩数10亩,期限20年,价格为每亩每年35元,共计7000元一次性付清。合同签订后,何玉申以该村欠其村干部工资、垫支款及欠其姐夫货款等为由未按合同约定交纳承包款。2018年8月,郭建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何玉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延津县榆林乡枣园村党支部书记娄元新坐收坐支问题。2014年春季,枣园村村委会收到三位村民交纳卖树款34900元,另有村民李某某应缴纳卖树款10000元以村委会欠其旧账为由抵账。除此外村委会收到该村学校拆除材料款1750元、荒岗承包款2700元。以上共计49350元,其中35350元未入账,直接用于村内支出,剩余14000元于2016年1月交至榆林乡财政所入账。2018年8月,娄元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延津县榆林乡万全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彬侵占村集体土地租金问题。2014年,王彬以修路占其2.6亩责任田为由,在未经村集体研究的情况下,将该村提子园的村集体土地4.4亩归自己所有,先后共收取此4.4亩地6年租金23760元,侵占应归村集体所有的1.8亩地租金9720元。同时,2017年8月24日,王彬因违规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2018年9月,王彬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9720元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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