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延津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县 2024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办基〔2024〕108 号)、《2024 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新教〔2024〕48 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坚持深化改革、依法治教、促进公平,落实“ 双减” 工作要求,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招生原则
( 一) 坚持“ 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 的原则。严格落实“ 公民同招” 政策,公办学校按学区入学,民办学校派位入学。
( 二) 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所有学校招生均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称招生平台)进行,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
( 三) 坚持“ 面向全体” 的原则。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其他特殊人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
三、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 6 周岁(2018 年 8 月 31 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含已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收 2024 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一)学区生(人户一致的学生)
1. 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具有本县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拥有 100%产权)相一致。非纯居住性质房产、未交付的房产、出租给他人的房产、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2. 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且其监护人在学区内无自有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居住。
3.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
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凭相关凭证在户籍所在地依法入学:(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3)孤儿。
4. 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确定其学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
( 二) 统筹生
1. 符合新乡市人才办认定条件的引进人才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入学。
2. 现役军人( 武警官兵) 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入学。
3. 学生及其监护人具有学区内户籍,但和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或无自有住房的。
4. 学生及其监护人具有学区内自有住房,但户籍不在学区内的。自有住房为小区商品房的,需提供房产证或正规购房合同; 自有住房为自建房的,需提供能够证明房屋归属佐证材料( 如购
置票据、3 个月以上水电费缴费记录等) 或购买该房屋的公证材料。
5.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 1)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其监护人在城区务工且居住的非城区户籍人员。( 2)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
学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户籍凭证: 学生和监护人在同
一户籍的户口簿。②居住凭证: 租房居住的需提供租房协议和半年租费转账记录; 居住处所为单位提供的住房,由单位出具证明
并提供该住房的权属证明。③务工凭证: 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最近 3 个月工资流水; 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6. 学区内小学 2024 年毕业的在籍毕业生, 既无辖区房产户籍又不在学区内的。
不属于上述范畴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安置。当一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学区生直接录取,统筹生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录取或统筹安排。需要电脑摇号时将按照统筹生第 6 类、第 5 类、第 4 类、第 3 类、第 2 类、第 1 类的顺序依次进行。
学校不得拒绝接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统筹生。城区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为延津县利民路小学、延津县民生路初中。
四、招生细则
(一)小学入学 1. 公办小学
8 月 13 日,公办小学在学区范围内公布学区划分、时间安排等有关内容,进行招生宣传。
8 月 15—17 日,学区生监护人持户口簿和自有住房的产权凭证等材料,统筹生监护人持户口簿和有关材料,可以到所属学区小学进行现场报名,也可以登录网站进行报名。
现场报名需将报名材料提交报名学校,网上报名的需将报名材料上传至招生平台。
8 月 18—20 日,资格审查,各学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8 月 21 日,各小学审查未被民办学校电脑摇号录取的学生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由学校上传报名材料。
8 月 22—24 日,公办小学录取,县教体局对学校招生情况进行复查,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8 月 25—26 日,小学招生结果发布。学校通过各种途径公布招生录取名单。
8 月 31 日,小学组织新生报到。 2. 民办小学
8 月 13 日,民办小学对招生有关内容进行宣传。
8 月 15—17 日,意愿到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可持户口本到民办小学报名,由学校负责网上上传户口本,也可以通过网上报名。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能选报民办学校。
8 月 19—20 日,录取。各民办小学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招生学校直接按报名名单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教育主管部门按照计划通过电脑摇号确定录取学生名单,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招生学校负责通知学生 22 号前回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报名。对学校擅自超录的学生一概不予注册学籍。
(二)初中入学
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六年级毕业生可直接在本校升入七年级,也可到居住地(户籍地)公办初中报名。非九年一贯制民办小学毕业生需到居住地公办初中报名。报名时可由初中学校负责网上上传报名材料,也可以通过网上报名。
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和不愿继续在城区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根据实际居住住址按照初中学校学区划分到相关初中学校或网上报名,严厉禁止城区各初中学校跨学区招生。
8 月 13 日,公办初中在学区范围内公布学区划分、时间安排等有关内容,进行招生宣传。
8 月 20 日—22 日,各公办初中审核报名材料。各公办初中 21 日前要完成资格审查,对符合入学手续的网上审核通过,对审查不属于本学区的学生,将理由、原因告知家长,指导家长到规定学区学校报名。
8 月 23 日—24 日,初中学校录取。民办学校按照本校六年级学籍毕业生报名名单录取,其他报名人数不超剩余学位时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电脑摇号录取;公办学校不超计划时直接按照招生平台中审核通过的报名名单录取,超计划时通过电脑摇号确定录取名单,统筹就近安排未被录取学生至有空余学位学校。
8 月 27—29 日,各公办初中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8 月 31 日,初中学校组织新生报到。
(三)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各单位要认真摸排辖区适龄残疾儿童底数,结合教体局下发的适龄残疾儿童名单,“ 一人一案” 进行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各学校要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相关要求,尊重家长和孩子意愿,妥善安排适龄特殊儿童、少年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或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学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四)延津县民生路学校
今年我县城区新增了民生路学校,学校位于民生路和胜利路交叉口东北角,学校为公办走读式初中学校,隶属于胜利路教育集团。学校从今年 8 月开始招生,招生对象为延津县城区走读学生。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和交通安全因素,由近及远将城区划分为民生路初中的三个学区,健康路、西大街、文化路南段一线以西为民生路初中第一学区,以东至建设路、南大街一线为第二学区,建设路、南大街一线以东为第三学区。录取时按照第一学区、第二学区、第三学区的顺序进行录取,如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则按照第三学区、第二学区、第一学区的顺序采取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五)部分学校学区调整
1. 实验小学西校区和胜利路小学学区调整
民生路学校周边新延路、西安大道、永安大道和民生路包围区域原为实验小学西校区学区,2023 年民生路学校准备作为小学招生,该学区划归胜利路小学教育集团学区。民生路学校作为初中招生后,考虑到胜利路小学在校生人数较多,且该学区距离实验小学西校区较近,根据有关招生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故今年招生时将该学区重新划归实验小学西校区。
2. 东安路小学和实验小学东校区学区调整
实验小学东校区为 2 轨制小学,目前该校学位紧张,故将距离该校较远的曹乡固、崔乡固、王乡固等社区及科技路北延线以
东原属实验小学东校区学区的区域调整为东安路小学学区。
上述学区调整是经过前期调研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做出的慎重决定,因上述两校学区调整而导致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兄(姐)同校就读的情况,家长均可向原学校提出“ 同校就读” 申请,经原学校审核属实的,可入原学校就读。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招生纪律。各招生单位在招生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教育部“ 十项严禁” 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 掐尖” 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 捐资助学款” ;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二)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招生,不得提前进行招生宣传、提前圈定生源、提前收取费用,
不得跨学校所在县(市)、区招生。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网上录取的办法进行招生,未经平台录取的学生将不能注册学籍。
(三)落实民生政策。各单位和学校要全面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同城同待遇;要及时发布布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公布咨询电话;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政策,摸清底数,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按时就近入学;要做好适龄困境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四)严格均衡编班。按照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任何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不得开设或变相开设学前班。除省教育厅批准设置的实验班外,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任何学校不得开设需额外收取学生家长费用的特色班、实验班。
(五)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按照我县关于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等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不断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扎实开展秋季开学劝返复学专项行动,压实工作责任,坚决防止因贫、因病或家庭变故孩子辍学。聚焦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
困难儿童等群体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严厉打击以各种名义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造成辍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优化招生服务。招生期间,各学校要设立招生咨询服务站,明确专人负责,公示招生电话,选派熟悉招生政策的同志负责招生咨询工作,及时解答或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报名时,各学校要采取学区内分区分时段等合理报名方式方法,并开放校内会议室、教室等作为休息室供家长使用,避免出现家长长时间排队报名的现象;报名材料遵循“ 非必要不提供” 的原则,所有材料截止时间均为 8 月 31 日前,学校不得将水、电、天然气、网络、有线电视收费凭证作为入学的必需条件,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要求学生提供。需要进一步审验的房产和户籍信息由招生学校统一进行核查,学校不得要求学生家长提供无房证明,学校除可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外,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收入等私人信息。因学生监护人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而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 由监护人自行负责。
(七)畅通监督渠道。招生期间,各单位和各学校要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投诉和监督;要邀请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监督指导;挂牌督学要深入学校参与并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
(八)做好学籍备案。各学校应在 8 月 31 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年级新生的电子学籍注册和七年级新生的电子学籍转接工作。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九)严格执纪问责。各学校要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各中心校要组织开展逐校巡查工作,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因违反招生纪律、破坏招生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和个人将依规依纪进行严肃问责。
附件:1. 延津县 2024 年公办中小学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
2. 延津县 2024 年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
附件 1:
延津县2024年公办中小学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
序 号 |
学校 |
招生 计划 |
学区划分 |
备注 |
县 直 学 校 |
玉成实验学校 |
600 |
人民路、新延路一线以北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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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初级中学 |
600 |
人民路、新延路一线以南区域 |
共同 学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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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一中初中部 |
600 |
人民路、新延路一线以南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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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民生路学校 |
600 |
延津县城区 |
走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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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胜利路小学 |
380 |
人民路西段、文化路、城关排、建设路东方国际段、三里庄大街、文化路三里庄段、永安大道、西安大道包围 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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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实验小学西校区 |
360 |
平安大道、西安大道北延线、小街村、大潭村、城关排、建设路国土局段、三里庄大街、文化路三里庄段、永 安大道、西安大道、新延路包围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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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实验小学东校区 |
90 |
|||
特殊教育学校 |
20 |
面向全县招收聋哑、智障、唐氏、自闭、孤独等残疾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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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岩 街 道 中 心 校 |
文岩街道文化路小学教育集团学区 |
360 |
文化路南街公园段、南街生活市场、南大街百货大楼段、北大街、卫生西路、健康路南段、人民路西段、西安大道、新延路、民安小区、小潭村、民安路南段、郑滑线三岔路口段、延 安大道西段包围区域 |
|
文岩街道延安路小学 |
135 |
延安大道西段、文化路南街公园段、南街生活市场、南大街、东大街、东安路南段、文岩六支、看守所西侧道路、崇文街南段、廉租房小区、牛津 城小区、郑滑线三岔路口段包围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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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岩街道东安路小学 |
135 |
曹乡固、王乡固、崔乡固、东安大道、东大街、科技路、永安大道、城关排、平安大道包围区域、甘泉、和谐 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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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岩街道建设路小学 |
380 |
人民路人民广场段、文化路、城关排、锦绣温泉花园小区、科技路、科技路南端无名道路、东大街、北大街、卫生路西路、健康路联通公司段包围 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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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岩街道史良小学 |
45 |
史良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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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才学校(免费小学部分) |
225 |
平安大道西段、新一中东侧规划路、清华园北侧规划路、西安大道北延线(含孔潭村)包围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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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屯 中 心 校 |
东屯镇中心学校 |
350 |
辖区小学毕业生,东屯、西屯、汲津铺、郝光屯、常堡、赵经庄、小王庄、小屯、大屯、水花堡、董庄、胡庄 、大王庄、镇机关 |
寄宿制 |
东屯镇后庄里学校(初中部) |
120 |
辖区小学毕业生,刘庄村、东崔原庄、西崔原庄、前庄里村、后庄里村、东张士屯村、西张士屯村;西吴村、 东吴村 |
寄宿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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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屯镇东屯小学 |
180 |
东屯、常堡、赵经庄、小王庄、小屯 、大屯、水花堡、镇机关 |
寄宿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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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屯镇西屯小学 |
45 |
西屯、董庄、大王庄、胡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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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屯镇郝光屯小学 |
45 |
郝光屯、全镇有寄宿需要的学生 |
寄宿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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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屯镇东崔原庄小学 |
45 |
东崔原庄、西崔原庄、刘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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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屯镇后庄里学校 |
50 |
东屯镇前庄里、后庄里、东张士屯、 西张士屯 |
寄宿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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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屯镇吴安屯小学 |
45 |
西吴安屯村、东吴安屯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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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屯镇汲津铺小学 |
20 |
汲津铺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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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 庄 中 心 校 |
马庄乡原屯初中 |
225 |
辖区小学毕业生,原马庄乡户籍学生 |
寄宿制 |
马庄乡班枣初中 |
100 |
辖区小学毕业生,原班枣乡户籍学生 |
寄宿制 |
|
原屯小学 |
70 |
原屯、袁庄、马庄、堤后、于庄、高张寨、庙堤 |
寄宿制 |
|
冯班枣小学 |
60 |
冯班枣、蒋班枣、苏班枣、张班枣、 老刘庄 |
寄宿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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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邱小学 |
30 |
石邱、前、后长堽、车庄、冯刘庄、近古村、郭新庄、柴胡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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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滩小学 |
20 |
罗滩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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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王庄小学 |
10 |
东王庄、刘枣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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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坊小学 |
20 |
油坊、庞古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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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泗坡小学 |
20 |
王泗坡、姬庄、延滑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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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厂小学 |
10 |
野厂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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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新庄小学 |
20 |
常新庄村 |
教学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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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口小学 |
10 |
水口村、宋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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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兴集小学 |
10 |
常兴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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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庄小学 |
10 |
荆庄村、许庄村 |
教学点 |
塔 铺 中 心 校 |
塔铺街道塔铺初中 |
160 |
辖区小学毕业生,塔铺街道户籍学生 |
寄宿制 |
塔铺街道中心小学 |
30 |
大柳树、南郑庄、塔一、塔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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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铺街道胡堤小学 |
30 |
胡堤、王位庄、老任庄、万全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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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铺街道任光屯小学 |
30 |
任光屯、大油坊、南孟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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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铺街道郭庄小学 |
20 |
郭庄村,北郑庄村,北孟湾村,沙口 村,杨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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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铺街道龙王庙小学 |
20 |
龙王庙村,沙门村户籍在榆东社区或榆东工业园区工作的职工适龄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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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铺街道太平庄小学 |
10 |
太平庄、盐厂、通郭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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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铺街道十八里小学 |
10 |
十八里、小堤 |
教学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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胙 城 中 心 校 |
延津县胙城乡中心学校 |
240 |
辖区小学毕业生,胙城村、高庄、西小庄、东小庄、贾庄、杨山、大韩村 、岵山铺、官福山 |
寄宿 |
延津县胙城乡城南初级中学 |
200 |
辖区小学毕业生,王堤、张庄、兽医庄、袁庄、后董固、前董固、闫屯、西辛庄、东辛庄、刘庄、杨山、岵山 铺、官福山 |
寄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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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胙城乡胙城小学 |
150 |
胙城乡全域 |
寄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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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胙城乡王堤小学 |
45 |
王堤村、张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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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胙城乡新兴小学 |
30 |
岵山铺村、官福山村、新兴农场、杨山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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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胙城乡东小庄小学 |
45 |
东小庄村、西小庄村、贾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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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胙城乡后董固小学 |
30 |
后董固村、贾庄 |
教学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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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胙城乡西辛庄小学 |
45 |
西辛庄村 ,东辛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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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胙城乡前董固小学 |
40 |
前董固村、贾庄、闫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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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胙城乡袁庄小学 |
40 |
袁庄村、兽医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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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胙城乡大韩村小学 |
30 |
大韩村 |
教学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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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潭 中 心 校 |
潭龙街道中心学校 |
180 |
辖区小学毕业生,潭龙街道户籍学生和祥安社区居民、乡直单位工作人员子女 |
寄宿制 |
大潭小学 |
60 |
大潭、固头、祥安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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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吴小学 |
10 |
李大吴、甜水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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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吴小学 |
30 |
周大吴、寨子村、闫大吴、东吐村 |
寄宿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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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庄小学 |
10 |
郭庄、尹庄、十里铺、小油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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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七村小学 |
20 |
里七村、冯庄、小吴、李庄、李庄、 周王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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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吴小学 |
10 |
小吴 |
教学点 |
丰 庄 中 心 校
|
丰庄镇初级中学 |
250 |
辖区小学毕业生,丰庄村、侯屯村、赵庄村、殷庄村、前王庄村、后王庄村、寇庄村、大罗寨村、河道村、绳屯村、秦庄村、飞王村、侯庄村户籍 学生 |
寄宿制 |
丰庄镇南皮小学(初中) |
120 |
辖区小学毕业生,南皮村、高寨村、桑村、李皮寨村、席村、路庄村户籍 学生 |
寄宿制 |
|
丰庄镇赵庄小学 |
20 |
赵庄村、殷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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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庄镇桑村小学 |
20 |
桑村、李皮寨村、席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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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庄镇绳屯小学 |
20 |
绳屯村、侯庄村、大罗寨 |
寄宿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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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庄镇飞王小学 |
20 |
飞王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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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庄镇侯屯小学 |
20 |
侯屯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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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庄镇后王庄小学 |
20 |
前王庄村、后王庄村、寇庄村、大罗寨村、侯庄 |
寄宿制 |
|
丰庄镇南皮学校 |
30 |
南皮村、路庄村、高寨 |
寄宿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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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庄镇秦庄小学 |
20 |
秦庄村 |
教学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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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庄镇河道小学 |
20 |
河道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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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庄镇丰庄小学 |
110 |
丰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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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楼 中 心 校 |
延津县王楼镇中心学校 |
150 |
辖区小学毕业生,王楼镇户籍学生 |
寄宿制 |
延津县王楼镇黄寺小学 |
30 |
黄寺、前牛、王庄、蔡庄、前鲁丘、 后鲁邱、新集、姜街、徐街、冯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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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王楼镇吴杏庄小学 |
15 |
吴杏庄村、乔杏庄村、张杏庄村 |
寄宿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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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王楼镇中心小学 |
70 |
王楼、宋洼、任庄、千寨、老庄、大城、张街、刘庄、李湾、申湾、陈湾 |
寄宿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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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王楼镇小城小学 |
30 |
小城村、川流村、郭里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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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王楼镇草店小学 |
10 |
草店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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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王楼镇吕桑科小学 |
10 |
吕桑科村、安庄村、孙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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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王楼镇西陈小学 |
20 |
西陈村、丁赵村、周场村、吴桑科村 |
教学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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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 林 中 心 校 |
延津县榆林乡中心学校 |
300 |
辖区小学毕业生,原榆林乡户籍学生 |
寄宿制 |
延津县新安初级中学 |
120 |
辖区小学毕业生,原新安乡户籍学生 |
寄宿制 |
|
延津县榆林乡大榆林小学 |
45 |
榆林村、榆林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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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榆林乡西王庄小学 |
20 |
西王庄村及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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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榆林乡西娄庄小学 |
24 |
西娄庄村 |
|
|
延津县榆林乡官亭小学 |
10 |
官亭村 |
教学点 |
|
延津县榆林乡枣园小学 |
20 |
枣园村,大韩庄村,小韩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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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榆林乡王村小学 |
10 |
王村村 东娄庄村 |
教学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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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榆林乡夹堤小学 |
20 |
夹堤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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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榆林乡石河小学 |
20 |
石河村、袁河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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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榆林乡石堤小学 |
40 |
榆林乡辖区所有村庄 |
寄宿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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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榆林乡卢厂小学 |
10 |
卢厂村、王厂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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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榆林乡南古墙小学 |
10 |
南古墙村、西古墙村、东古墙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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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榆林乡新丰堤小学 |
20 |
新丰堤村、奡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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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乡西吐村小学 |
20 |
西吐村,小里村,高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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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寨 中 心 校 |
司寨初中 |
140 |
辖区小学毕业生,原司寨乡户籍学生 |
寄宿制 |
高寨初中 |
110 |
辖区小学毕业生,原高寨乡户籍学生 |
寄宿制 |
|
司寨小学 |
60 |
前后司寨村、新生屯、于庄、大庞固、小庞固、岸下、郭柳洼、王杏庄、 原司寨乡有寄宿意愿学生 |
寄宿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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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寨小学 |
30 |
高寨、小仲村、平陵、范庄、张庄、吴辛庄、原高寨乡有寄宿意愿的学生 |
寄宿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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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新乡屯小学 |
10 |
前、后新乡屯,曹柳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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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村小学 |
20 |
通村、平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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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留固小学 |
20 |
小留固、大留固、原高寨乡有寄宿意愿的学生 |
寄宿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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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纸坊小学 |
10 |
郑纸坊、袁纸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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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庄小学 |
10 |
东南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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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楼小学 |
10 |
李楼、半坡张、王纸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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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柳洼小学 |
10 |
尹柳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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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 婆 固 中 心 校
|
石婆固镇中心学校 |
200 |
辖区小学毕业生,石婆固镇户籍学生 |
寄宿制 |
石婆固镇中心小学 |
60 |
东史庄、西史庄、龙王庙,小渭,集 南,集北,朱庄,段庄、朱辛庄 |
寄宿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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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婆固镇胡庄小学 |
10 |
胡庄村 北秦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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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婆固镇岳王庄小学 |
20 |
岳庄村,王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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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婆固镇南秦庄小学 |
10 |
南秦庄、西秦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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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婆固镇胡村小学 |
60 |
梨园、胡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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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婆固镇里乡村小学 |
10 |
里乡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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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婆固镇老仪门小学 |
20 |
老仪门、黄家、里仁村、关辛庄、吕 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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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婆固镇马庄小学 |
10 |
马庄村、东秦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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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婆固镇陶庄小学 |
20 |
陶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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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婆固镇里士村小学 |
20 |
里士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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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 固 中 心 校 |
李僧固初级中学 |
500 |
辖区小学毕业生,僧固乡户籍学生 |
寄宿制 |
李僧固小学 |
150 |
李僧固、位庄、申僧固、梁僧固、青 庄、小布村、大布村、辛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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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村小学 |
30 |
大佛村、朱佛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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徳士村小学 |
10 |
徳士村、军寨、王潭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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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竹村小学 |
20 |
西竹村、东竹村 |
寄宿制 |
|
李庄小学 |
10 |
李庄、任小庄、翟小庄、刘小庄、沙 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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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屯小学 |
10 |
辉县屯 东史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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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 邱 中 心 校 |
魏邱乡沙河初中 |
45 |
辖区小学毕业生,沙河、杨林、位庄、张林、刘自村、宋自村、何自村、荆保寨、雷庄、杜庄村户籍学生 |
寄宿制 |
魏邱乡朱寨初中 |
90 |
辖区小学毕业生,新庄、南班胜固、北班胜固、朱寨村、李庄村、齐村、洼张村、宋自村、何自村、刘自村、 王自村、吴秀寨、庞庄村户籍学生 |
寄宿制 |
|
魏邱乡初级中学 |
90 |
辖区小学毕业生,原魏邱乡户籍学生 |
寄宿制 |
|
魏邱乡宋庄小学 |
10 |
宋庄村 |
寄宿制 |
|
魏邱乡齐村小学 |
10 |
齐村、王自村、荆保寨 |
|
|
魏邱乡中魏邱小学 |
20 |
前魏邱、中魏邱、后魏邱 |
教学点 |
|
魏邱乡获嘉屯小学 |
20 |
获嘉屯村、吴庄村 |
教学点 |
|
魏邱乡前大柳小学 |
10 |
前大柳村,后大柳村,南宋村 |
教学点 |
|
魏邱乡赵留店小学 |
10 |
赵留店、董留店、李留店、红林、贾 庄 |
|
|
魏邱乡中心小学 |
45 |
前魏邱、中魏邱、后魏邱 |
寄宿制 |
|
魏邱乡尚柳洼小学 |
10 |
尚柳洼 |
|
|
魏邱乡李恩村小学 |
20 |
李恩村、西南庄、北大柳、马村、八里庄 |
寄宿制 |
|
魏邱乡吴秀寨小学 |
20 |
吴秀寨、庞庄 |
教学点 |
|
魏邱乡朱寨小学 |
45 |
朱寨、南班胜固、北班胜固、新庄、李庄、班干、洼张 |
|
|
魏邱乡沙河学校 |
20 |
沙河、杨林、位庄、刘自村、宋自村 、何自村、雷庄、杜庄 |
寄宿制 |
附件 2:
延津县 2024 年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
单位 |
类别 |
一年级 |
七年级 |
延津县育才学校 |
一贯制 |
225 |
600 |
延津县城北学校 |
一贯制 |
90 |
900 |
延津县平民学校 |
一贯制 |
45 |
200 |
延津县榆林乡蓝天实验学校 |
一贯制 |
45 |
100 |
延津县育人学校 |
一贯制 |
45 |
150 |
延津县小潭乡正龙罗庄学校 |
一贯制 |
45 |
150 |
延津县外国语学校 |
一贯制 |
45 |
100 |
延津县宏志学校 |
一贯制 |
90 |
100 |
延津县成名学校 |
一贯制 |
45 |
100 |
延津县诚信学校 |
一贯制 |
45 |
100 |
延津县新远实验学校 |
一贯制 |
45 |
100 |
延津县小潭乡东古墙实验学校 |
一贯制 |
45 |
50 |
延津县阳光学校 |
一贯制 |
45 |
50 |
延津县东屯镇兴达学校 |
小学 |
45 |
|
延津县榆林乡实验小学 |
小学 |
45 |
|
延津县班枣蓝天实验学校 |
小学 |
45 |
|
延津县丰庄镇新艺学校 |
小学 |
4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