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房产网】治理楼市乱象,新乡市发布查处商品房违法违规预售行为通告!

2018-08-27       浏览次数: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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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1日,河南省住建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至此,河南省房地产市场乱象治理专项行动就此拉开帷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到今年年底。(点击查看详情>>>)

 

8月23日,新乡市响应此次房地产市场乱象治理专项行动,结合新乡市基本情况,就依法查处商品房违法预售行为的有关事项发布通告,紧跟河南省住建厅等9部门的步伐!www.yj0373.com

 

 

新乡市依法查处商品房违法违规预售行为通告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查处商品房违法违规预售行为的通告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房交易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依法查处商品房违法预售行为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方可对外公开销售。


(二)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销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预订、预付款等性质的费用。

 

(三)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设立销售场所,不得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户外媒体、传单等形式发布违法宣传广告,不得参加任何营销活动。


(四)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应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住宅质量保证书示范文本、住宅使用说明书示范文本、预售方案、一房一价等相关资料。


(五)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二、关于商品房违法预售有关问题的处理


(六)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包括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销售房屋的,由售房所在地的辖区政府或管委会负责组织查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刑事犯罪的,应当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七)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包括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预订、预付款预售房屋的,属违法预售行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八)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网络媒体、户外媒体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并责令房地产公司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发布的墙体、围挡等违法广告,应自行拆除。否则,由辖区政府或管委会依法取缔或强制拆除,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督导。


(九)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设立销售场所从事营销活动的,由辖区政府或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关闭。


(十)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按规定实行商品房明码标价或进行价格欺诈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十一)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建设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未取得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经营的(含网络平台),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未取得规划许可手续的销售场所(含咨询中心、接待中心、展示中心)等建筑物,由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十二)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商品房、发布不具备销售条件商品房信息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由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加强商品房市场的监管,对违法企业依法查处,记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进行公开曝光。希望广大居民购买商品房时要查验项目“五证”是否齐全,不轻信、不传播、不参与各种房地产违法项目的宣传及预售活动,对违法预售行为进行举报,共同维护我市房产市场秩序。

 

新乡市7月份新建商品房预售情况


2018上半年,新乡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1%,比一季度提高0.3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省第2位。

 

2018上半年,新乡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4.4%,增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1.4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15位;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4.7%,增速比一季度下降6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0.3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省第15位。

 

近日,从新乡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了解到,新乡市7月份新建商品房预售项目共计17个,平原新区5个,高新技术开发区2个,经开区1个,市区9个。新建商品房总预售面积为64.56万平方米,预售套数共计6538套。其中,新建商品住宅投放面积约56.71万平方米,共4736套。

 

温馨提示:购房群众购买商品房前请务必查看该项目楼盘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无预售证的切勿购买。房企无证预售是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018年8月份新乡在售楼盘价格行情

 

今日,河南楼市网联合新乡楼市网为您准备了2018年8月新乡市在售楼盘均价,以便置业者参考置业,如有楼盘价格与实际不符者,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  

 

(声明:以上房价仅供置业参考,如遇实际不符者,请以售楼部当天公布价格为主)

 

附:通告文件

 







 

 

 

 

 

 

 

综合:新乡市人民政府、新乡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新乡楼市网等,以上除特别标注外,图片资料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珍视原创,您的点赞和转发,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和鼓励,未经许可,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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