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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补贴】延津县2024年契税补贴延长政策公告
 [打印]添加时间:2024-03-06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126
 延长商品房契税补贴时间及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

一、延长商品房契税补贴时间:

将现有的契税补贴政策执行时间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

纳税人提交申报补贴时间

延长至2024年7月16日

适用范围:

延津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自然人。

补贴方式和标准

契税补贴采取“先证后补方式具体如下

1、购买新建商品房

凡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含)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住宅按照契税实缴总额的20%给与补贴,商业用房按照契税实缴总额的50%给与补贴,所产生的滞纳金全额补贴。

2、补交以往年度购买商品房契税的

凡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含)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住宅按照契税实缴总额的20%给与补贴,所产生的滞纳金全额补贴;商业用房按照契税实缴总额的50%给与补贴,所产生的滞纳金全额补贴。在以上规定时间之外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不享受补贴政策(以缴纳契税日期为准)。

二、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

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自2024年1月1日起至自2024年6月30日延津辖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6个月内在本辖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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