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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打印]添加时间:2021-11-06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1118

延津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编制的目的、意义和依据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效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19〕7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和供给潜力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定不移地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强化土地市场管理,建立以供给引导需求的新机制,有效缓解用地矛盾,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按照节约集约、供需平衡、有保有压的要求,优化供应结构,适当增加居住用地供应总量,优先确定保障性住房用地,盘活存量土地。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延津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控制在409.747234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1年度延津县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中,其中商服用地23.3334公顷;工矿仓储用地97.2868公顷;住宅用地57.7509公顷(其中廉租房用地0.6652公顷、公租房用地 1.0269公顷、普通商品住房用地57.0589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1.212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46.3532公顷;特殊用地3.185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0.6246公顷

四、政策导向

延津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按照优化空间布局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的要求,以解决民生工程、公共管理与公共设施为主。贯彻和促进国家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供应计划中,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基本做到用地数量控制适当,结构分布较为合理。

五、土地供应计划的实施

为保证2021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有效实施,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实施工作。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与发改、财政、住建等相关部门协作,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推进计划的实施,全面落实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集聚区管委会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保障计划指标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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